诗究竟可译还是不可译,这是诗歌翻译界长期争论至今悬而未决的难题。争论归争论,诗,却一直在翻译,汉语诗译成各种各样的外语,各种各样的外语诗译成汉语。有趣的是,热衷争论的大多是关注翻译理论的学者,有些人重视理论研究,却很少参与诗歌翻译,而注重诗歌翻译实践、大量翻译诗歌的译者,却对这种争论不感兴趣,往往保持沉默。深圳翻译公司与你一起探究诗的可译性:
如果说“诗不可译”是一极,“凡诗皆能译”是另一极,那么两极之间存在着诸多译诗理念和方法,这是个多元共存、众声喧哗的空间。
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Frost,1874-1963)说过:“诗就是翻译中丢失的东西。”(Poetry is what gets lost in translation.)这句话成了诗不可译论者最常引用的名言。
不可否认,诗在翻译过程中存在诗意丢失的现象,这里既涉及诗歌原作的难易程度、音韵形式,也跟译者自身的艺术素养有关,同样一首诗,出自不同译者的手笔,有的诗意丢失严重,有的却很少丢失,不同的译本相互之间差别很大。
这里,不妨引用几组诗句作个对比: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有经验的翻译家译成外语,大概不会有任何丢失。
“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月字加了个修饰语“鄜州”,即便地名加注,外国读者还是不明就里,感到困惑。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苏轼用“婵娟”形容月中嫦娥,嫦娥指代月亮。译者即便了解“嫦娥奔月”的神话故事,但最终大概也只能译成“相隔两地共赏明月”,这种文化空位现象,让译者处于尴尬的两难境地。遇到这样的诗句,诗意的丢失往往就难以避免。
我认为弗罗斯特的话,包含着局部真理,诗在翻译过程中,会有丢失,首先丢失的是本真的节奏和音韵,但是,不能因为有“丢失”就把“丢失”扩大化,从而得出“诗不可译”的结论。诗有不可译因素,有的诗是不可译的,我认同这样的见解。
这里我还想稍作补充,有些修辞手法比如谐音词、双关语,也是不可译的因素,翻译者的变通处理,不可避免地会造成诗意或多或少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