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翻译标准是以追求译文与原文的一致性为宗旨的。无论是“信”、“忠实”、“等值”,甚至“等效”都没有摆脱以原文为中心和力求译文与原文对等的模式。因为根据传统观念,原文中的信息是通过原文语言符号按语法规则设定的,其意义具有确定性。在翻译时,译者只需经过对原文语符进行解码,即看一看这是用怎样的符号组合形式传达某一信息的,然后再尽量以相同的组合模式用另一种语符进行重新编码,就可以了。即使有信息的流失,只是因为两种符码在组合方式的不同或是两种文化有着一定差异而已。
因此作为翻译研究者的全部任务与使命就只是寻找应付这些差异和不同的对策。实际上,文本的意义不是自在存在的,也不是永恒不变的,它也不完全归属于作者的动机与意图。人们只能在人的社会历史实践中及后来对它理解与解释的过程中来实现对它的把握。关于这方面已有许多后现代主义的理论论述过。如德里达的意义播撤和延异的理论,胡塞尔的意义意向性理论,伽达默尔的解释哲学的对话理论,都说明了意义的主体性与主体间性,意义的不确定性与生成性.在有关文本本身的理论方面,接受美学已不再把文本视为封闭的疆域,而看成是开放的世界,看成是中间充满空白、空缺和不定点的图式框架.而这些空白、空缺和不定点,均需读者(译者)在阅读过程中通过自己的前理解去填充和弥补.而在这一过程中,读者(译者)必须面临着种种选择,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选择结果。
选择本身就是理解者前理解的一种重要功能,读者利用这一功能把自己的视域与文本的视域去融合,形成一种“期待同化”,而读者的选择也是带有期待性的,所以也是一种“期待选择”。视域融合过程就是一种对话交流过程。既是对话,就不可能没有差异性,没有误解,没有矛盾和冲突。这种视域冲突与矛盾就是两个视野的互相否定,这时必然会导致新的,即原文和译者都不曾有的视域,这样会使得原来视域扩大和变化,这也正是新的意义生成的契机。所以,后现代主义的理论对于阅读理解活动已不再简单地解释为解码和编码的符号过程。胡塞尔早就说过符号本身并没有意义,而是人的意向性行为“赋予”了符号以意义,意义是在意向活动中显现自身的。符号本身只是意义的纯形式(pure form of meaning),用胡塞尔的术语来说只是“表达式”,在人们尚未通过意向性活动赋予它意义之前,它具有统一性、同一性和不变性。
它只为这一表达式的具体意义提供了一个模式,而具体意义又是通过意义-意向过程才形成的,即,意义-实现。这种具体意义是与具体的人、事、时间、环境等因素紧紧相联系的,因此,它也是多样性的和不确定性的,不再是确定、同一、一致的了。正因为具体意义具有这种性质,所以在翻译活动中寻找一致性与确定性也就成为了不可能。对于一句话的不同解释成为了一种正常现象。传统的翻译标准也因此而颠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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