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公证国家是为了让人们方便出行所对国外出具的出行人发生在国内的法律行为和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或事实。涉外公证主要用于申请赴外留学、旅游、移民、定居等等的事宜。译雅馨市国内最先拥有涉外翻译资质的翻译机构。编码为110105012670423。
我们与国内多家涉外公证机构达成合作共识。他们会将有关于涉外公证的工作委托给译雅馨北京翻译公司来完成。为什么要这样做?将涉外翻译工作交给专业的翻译公司完成有四点好处:
1、可以减轻公证机构人员编制问题的压力。为国家节省财务支出。同时也响应了国家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思想。
2、鉴于翻译公司的专业性。有能力在短时间内完成大量译件。极具压缩当事人的办证周期。告别以往需要提前数月申请文书的时期。提高公证机构的办事效率。
3、涉外翻译公证中相对复杂的译件。公证机构交于权威翻译机构会迅速完成对其的翻译工作。不用像以前一样需要当事人自行与翻译公司联系。节约当事人在这件事上多余花费的时间和费用。
4、《翻译服务规范》中明确指出专业的翻译公司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因译件的质量问题导致当事人损失。翻译公司须承担相应责任。由此可以规避公证机构因译件质量问题引起纠纷的风险。有利于维护公证良好社会形象。是提高公证公信力的具体措施。
涉外公证的一般原则有:
1.真实、合法原则。指当事人申请的公证事项。必须事实清楚。真实可信。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的规定。不违反社会的公共利益和道德风尚;
2.自愿原则。指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事务。必须根据当事人的自愿申请。公证机关不能强迫当事人申请公证。也不能对当事人没有提出的公证事项强行公证;
3.直接原则。指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事务。必须由公证员亲自接待当事人。直接审查公证事项的内容及有关全部材料。亲自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口头陈述。而后据以作出是否给予出证的决定。不得假手于他人;
4.保密原则。指公证人员对本公证处所办理的公证事务。应当保守秘密;
5.回避原则。指公证人员不能办理与本人或其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事务;
6.使用本国的和民族的语言文字原则。指公证机关在整个公证活动中。应一律使用本国的和民族的语言和文字。